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
(天水房产网转载报道)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,针对天水辖区高速公路通行实际状况和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、特点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在辖区新增4处电子监控设备,现予以公示:
一、设置地点
平绵高速上行193公里470米;
平绵高速下行193公里470米;
平绵高速上行178公里0米;
平绵高速下行178公里0米。
二、启用时间
上述电子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9月19日正式启用。公示期满后,将依法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、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。
三、温馨提示
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保持安全车速,平安出行,文明出行。
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2024年9月12日